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3号)和开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汴教资办〔2017〕1号)要求,现开展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通知相关人员准备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理。
一、 认定对象
2017年应届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 工作要求
由培养单位统一填写附件3,将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4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pyb@henu.edu.cn。
注: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 截止时间
4月11日17: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