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是由河南亚新投资集团捐赠在我校设定的专项奖学金。根据《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实施办法》,现将本学期亚新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原则
本奖学金的评选以研究生品学兼优为主,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评人必须提交各种原件,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具体办法按照《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实施办法》第二章实行。
二、评选范围
本学期评选单位为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学院等五个单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每个单位推荐两名硕士研究生为拟获奖人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申报表》,向所在培养单位奖助学评审委员会提交本年度学习成果、作品、获奖证书原件。
(2)初评和公示
各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学生提交的成果清单及原件进行严格的初评审查,确定初评结果排名次序并在纸质初评结果书面报告上签名确认;未经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直接报送结果的培养单位一经发现取消下年度评选资格;推荐学生名单需在单位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初评结果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9月23日下午5点前将初评结果报送研究生院648室;报送结果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初评结果书面报告、亚新奖学金汇总表、推荐人选的《亚新奖学金申报表》(一式两份)、推荐学生工行银行卡号。
(4)终评
学校根据《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表彰与奖励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对获得亚新奖学金的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1.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实施办法
2.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