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管理,研究生院将开展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督查等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安排及信息上报
2016级新生公共课安排已经完成,请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公共课安排时间,妥善安排本单位研究生的专业课,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2016级研究生从9月5日开始正式上课,各培养单位务必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专业课程,并于9月2日前将各年级研究生的专业课上课时间、地点、任课老师等信息发研究生培养办pyb@henu.edu.cn。
2、公共体育课的上课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妥善安排2013级农村教育硕士相关课程,以保证研究生在校期间能够修完相应学分。
二、教学督查
各培养单位应从第一周开始认真组织开展教学督查工作,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
1、任课教师确因正当原因不能按时实施教学工作的,应连同补课方案报研科办备案并及时告知研究生。对无故缺课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学生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或未履行相应手续的,将根据研究生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各培养单位主管院领导应适时组织教学检查,了解本培养单位教学运行状态,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等情况,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4、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的课程教学情况随机抽查,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培养单位,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处理。
三、培养计划的制定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首要责任人。各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师生互选工作;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纸质材料交各培养单位研科办存档备查,电子版发研究生院培养办pyb@henu.edu.cn。
研究生院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