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31 点击:

全校各单位:

2016年高考即将来临,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严肃校风校纪,保证高考顺利进行,根据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预防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学校已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就此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学校会议精神,同时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切实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管理,强化制度落实

1.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高考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审批请假手续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其他人员一律无权批准,原则上谁批准谁负责;学院要安排专人与请假离校学生保持信息畅通,如信息核实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学校。

2.加强学生考勤制度。高考期间,无论学生是否有课,各学院都要指定专人对学生进行逐一考勤点名,确保学生信息统计准确无误,不留空白;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要清点核查,及时向学院上报学生信息。

3.严格信息上报制度。各学院要在6月7日、8日上午11:30、下午17:00,将学生在校情况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报送到学生处。对不在学校和不在实习点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摸清学生去向,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网络的作用,每个宿舍须指派一名学生负责本宿舍高考期间学生的清点核查工作,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本宿舍的在校人数。

4.强化信息收集处置。学生处和保卫处要做好高考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保卫处要坚持校园执勤巡逻制度,对校园内张贴的高考替考小广告及时清理,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上报学校,并向公安部门通报情况。

三、明确责任,严肃法规法纪

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学校将对上述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由于管理不严造成高考期间替考舞弊等,除追究替考者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河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