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予以发布,请相关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