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附件1)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印制。为了充分展现新时期河南大学特色和精神风貌,营造知校、爱校、荣校的氛围,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面向全体师生、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新版学位证书设计方案,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一、时间安排
1、征集期:即日起—2015年11月20日。
2、投票期:2015年11月21日—2015年11月30日。所有作品将在河南大学官网上公示,由全校师生进行投票初选。
3、评审期: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5日。评选委员会拟由校领导、校长办公室、校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对所有作品进行优选和评奖。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审定。
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3个,每人奖金3000元;三等奖5个,每人奖金2000元。所有获奖者将获得河南大学颁发的荣誉证书。
三、设计说明
1、作品需同时含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证书(中英文对照);三级学位证书应有明显的区分。
2、作品设计方案包括学位证书内页及其外包装,设计要求庄重、简洁、美观、大方,创意巧妙,色彩和谐,构图合理,内容精美,符合国内外通行做法,同时设计创意应包含河南大学标示元素,充分体现河南大学的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彰显河南大学优良传统和精神,体现中原风格。
3、学位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骑缝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2)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其中“学科/专业”分别指学术学位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的类别、领域;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
(4)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校(院、所)长签名;
(5)证书编号。统一采取十六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方法。十六位数字编号的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学位授予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年授予的学位,填2016);后六位数为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编排的号码;
(6)发证日期(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
(7)防伪设计。
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学位证书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
5、学位证书目前规格为A4横版尺寸(现行学位证书样式,附件2),新证书不限于此尺寸,但需考虑到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四、投稿须知
1、可个人、多人合作投稿;若多人合作投稿,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时,学校可直接委托校内外艺术设计单位设计并参与评选。
2、作品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样稿。其中,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学位证书设计方案”;附件中包括:方案设计人(单位)的详细联系方式、JPG格式的电子图片、200-3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设计思路和尺寸说明。电子版发送邮箱:hndxxwb@126.com。
3、参赛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以上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并存为CMYK打印格式。最终获奖作品需在适当时间向主办方提交作品源文件。如获奖后无法提供源文件者,视为放弃奖项。
4、投稿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投稿作品在征集期间如被举报侵权并查证属实,则取消评选资格,并将原因及结果予以公布。若投稿作品在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参赛者须承担全责。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审定。
5、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作品及委托设计作品同时提交至河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必要时,可根据会议意见对作品进行部分修改与完善,最后提出1到2项作品提请河南大学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版权归属
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河南大学所有,设计人(单位)及其他单位都不得再次转让或使用。如果设计人(单位)不同意本条规定,应当予以说明。
六、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工作的信息发布以河南大学门户网站为准;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河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71-22860054,邮箱:hndxxwb@126.com。
河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
附件1:学位〔2015〕18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