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校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10日 09:32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2021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工作要求,全校疫情防控进入应急状态,现对全体研究生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为确保我校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现就接下来工作做以下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在校疫情防控学生工作专班领导下,研究生院班子成员依据网格划分相应负责包干单位的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为第一责任方,研究生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依托各单位的工作专班,在校疫情防控学生工作专班的领导下完成。

全校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双线管理”(见附件1)和“网格管理”。各单位院长(主任)和主管副院长(副主任)对口负责研究生导师,落实“导师-学生”的网格建设;各单位党委书记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对口负责研究生辅导员,落实“辅导员-学生”的网格建设;两个网格运行必须积极联动,切实做到本单位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双向确认”,疫情防控信息“沟通共享”。

各单位作为第一责任方,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学生信息排查、卫生防疫服务、应急事件处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学业科研指导等相关学习科研生活保障工作。领导责任由各单位党委书记和院长(主任)担负,主管责任由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副主任)担负;直接责任由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担负。研究生导师须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要求(见附件2)。

二、网格划分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信息排查和工作督导,在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班子成员“包干联系”各单位。

总负责:苗 琛、杜 静

研究生院领导班子包干对口单位:

屈建莹: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外语学院。

张 烁:体育学院、武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教育学部、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赵高峰:经济学院、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王 淼:地理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建筑学院、临床医学院、淮河临床学院、第一临床学院、人民医院、基础医学院。

王春喜:药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口腔医学院、材料学院(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植物逆境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中原发展研究院、人工智能学院。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在校生管理

严格控制外出。原则上,在校研究生非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必须原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离开学校,确需离校要履行请假手续(见附件3)。

严格课堂考勤。对于缺勤研究生,任课教师要主动了解缺勤原因,及时与单位有关领导汇报沟通。

严格实验场所管理。各个课题组需要细化责任,确保研究生出入实验场所和从事科研期间无疫情隐患。

严格就餐制度规范。按照学校要求做到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室外就餐。提倡打包用餐和自带餐具,在宿舍等场所分区域就餐。

严格宿舍管理。导师和辅导员要走进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对学生住宿、退宿、外宿等情况清晰可控。

严格活动审批。暂停一切校内大型学生活动,原则上禁止一切校外调研交流活动;各单位可以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前提下以课题组为单位组织小型教育活动或通过网络开展活动。

(二)严格返校生审核

任何研究生离校后再次返校或申请返校,本单位须进行严格审核和提出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包干领导审批(见附件3)。

各单位有序有效运行网格管理,全面摸排研究生再次返校或申请返校研究生的健康状况和出行动向、居住地点、家人健康状况,逐日收集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严格做好审核和提出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包干领导审批。

各单位做好获批返校研究生安全提醒工作,建议研究生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携带好相关健康证明,返校后主动进行健康状态监测。

此外,各单位针对目前在校外科研培养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处在中高风险地区的研究生、身心压力过大的研究生和有发热症状的研究生要格外关注并根据工作要求相应管理。

(三)严格涉疫管理

各单位要积极研判形势,做好各阶段预案,及时完善工作环节,确保工作机制与工作需求匹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得出现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现象。

各单位要发挥导师作用,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导师包干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要求相关规定。

各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每位研究生“今日校园”APP打卡并积极探索多种工作方法确保排查信息准确,指导好导师和辅导员有效开展相关工作。要定期不定期通过视频报告、位置共享、现场察看等形式进行抽查。确保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各单位研究生应严格服从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安排,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出行情况。如出现疑似症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最大限度不流动,及时向导师和辅导员报备。各单位负责领导及时向校医院联系(属地报备)和向研究生院包干领导报备,并按照学校(或属地管理)要求采取防疫措施,待确定排除风险后,方可复课复学。

四、纪律要求

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知情不报等贻误工作的单位和教职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提交疫情防控督导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违反规定私自返(离)校、不服从属地防疫管理要求,在社区、单位、学校等任何场所拒不配合,或主观态度恶劣、故意瞒报信息等影响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研究生,各单位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发〔2018279号)等文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多次出现抵触行为、迟报误报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师生,各单位要严肃批评,可视情况在年度校级荣誉奖励评选等方面予以限制直至取消资格。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同责,明确班子分工,根据工作责任一览表的双线模式,建立每条管理线上的工作网格,确保落实到每位导师、每位辅导员、每位研究生。

各单位的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管理网格构建情况须于20211112日前公布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见附件4),公布后如有人员变动,自行及时更新;并做好台账(见附件5)。


附件:

1.河南大学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网格图

2.河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导师知情告知书

3.河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请(销)假条

4.各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管理网格构建情况

5.研究生疫情防控登记台账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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