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03-15 点击: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与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教育类研究生(以下简称“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相关工作。

一、考核对象

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0453)。

二、考核安排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分为两部分,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含五个方面:思想品德及师德修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具体要求见河南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附件1)。

培养过程性考核在3月28日前完成。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命题依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由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组织专家命题与阅卷。试题内容主要包含教育综合(含教育学、心理学、班级管理与指导、学科育人和活动育人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笔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总分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所申请认定的专业与已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对应,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合格,经审核后可以直接参加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由各培养单位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专家成员由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学科教学专家、一线优秀中小学教师或校长组成。面试包括说课、课堂教学展示等环节,其中课堂教学展示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或板书(音体美专业根据专业特色具体要求)。条件成熟的学院其面试考核鼓励探索与专业所开展的教育实践相结合一并实施。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合格,则认定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00-11:00,面试时间为4月20-21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院工作安排。

三、报名要求

毕业年级、符合规定专业的学生可报名参加。违约师范生不得申请报名。

四、时间节点

1.报名截止时间:请各学院在3月28日前,完成组织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表(汇总版和盖章扫描版)发到邮箱pyb@henu.edu.cn。报名表见附件2。

2.过程性考核时间:请学院在3月28日前,对申请报名学生开展过程性考核,填写附件3,并报送至行政楼649办公室。

3.命题要求另行通知。

4.各学院需成立学院工作组,并提交附件4学院同时有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的,可由相关负责领导及老师,组成一个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将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

五、注意事项

1.笔试考场及考试要求,另行通知。

2.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尤其是申请认定的专业及学段,严格按照要求申请,请各单位对学生的过程性考核严格把关。

如果学段或专业报错,不符合免试认定要求,即使通过了学校的笔试和面试,省教资中心数据审核时,仍将驳回数据,教育部将不让发放职业能力测试证书。因此原因导致的无法发证,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人

研究生院培养办 邓永兴 0371-2219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