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15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能力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3年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两类:重点项目(分A类、B类)和一般项目(分A类、B类)。本年度拟立项100项,其中重点项目(A类)10项、重点项目(B类)15项;一般项目(A类)30项,一般项目(B类非资助)45项。项目建设期限均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研究生管理与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三)申报选题

申请人根据《2023年河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四)申报限额

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限报4项(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已获得省级或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3.学校对重点项目(A类、B类)、一般项目(A类)进行资助,一般项目(B类非资助)由项目归属单位参照一般项目(A类)标准进行资助。同时,鼓励各培养单位对重点项目(A类、B类)和一般项目(A类)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4.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项目经所在单位择优推荐,由所在单位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统一系统提交。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六)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3年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2023年教改立项申请书_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教改立项申请书_001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_张三.pdf)。

2.各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3年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hndx.hniecloud.com/hd/login,开放时间:2023年6月27日—28日),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

联系人:冯欢

联系电话:22815156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1.《2023年河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方向》

2.《2023年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3年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