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30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8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博士生导师:截止2025年8月31日具有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所有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校外导师)。

博士研究生:2024-2025学年具有过我校学籍和2025-2026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科研情况:统计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博士生导师主持的在研或已结题的纵向、横向项目,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科研获奖及专利授权。纵向项目和科研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

二、工作流程

1.博士生导师个人填报(1030-113日)

方式一(系统填报):本次信息采集需填写“教博基1001”至“教博基1007”共7个表格,相关模块已集成至“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请博士生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照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操作指南(附件1)和2025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填报相关信息。

方式二(表格填报):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系统填报的博士生导师,可根据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样表(附件3),对照2025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逐项规范填写“教博基1001”至“教博基1007”共7个表格。

2.培养单位审核(114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系统导出或收集表格的方式,汇总本单位博士生导师填报信息,对照2025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逐项审核无误后,将数据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

3.汇总上报(115日)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博士生导师信息,审核无误后,将数据录入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是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已将各单位填报完成情况与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培养单位严格落实统计主体责任,加强组织,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博士生导师数据已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实现精准对接,各培养单位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准确安全。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熟练掌握信息采集数据规范,及时通知并指导本单位导师完成填报,规范整理填报信息,按时提交。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