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29 点击:

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1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改革与案例库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请相关教育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案例征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动员,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高质量教学案例参与全国评选。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对象主要为我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领域教师(含学校管理者)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所有专业领域,仅限文字案例。

3.选题须紧密结合基础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新问题,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案例,切忌内容陈旧,切忌与已入库案例简单重复。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及内容须严格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编写依据,贴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须自行查重,案例正文+教学指导手册整体重复率≤15%。

三、提交要求

1.本次征集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由培养单位统一初审、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我校最多可推荐10篇。

2.获得学校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材料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投稿活动名称为“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

3.提交系统的文档统一以“案例正文案例名称”“教学指导手册案例名称”的形式命名。

4.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3)、单位授权书(附件4)和查重报告书。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譬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

四、时间安排

1.案例库系统填报时间2026年6月25日00:00—7月9日24:00。

2.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WORD版+单位盖章PDF版扫描版)发至邮箱zypy@vip.henu.edu.cn汇总表电子文档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第八届教学案例+(提交案例总数)”“教育学部第八届教学案例(5)。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须严格审核案例原创性、合规性、完整性与格式规范,杜绝抄袭、弄虚作假。教指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至相关教师,鼓励跨学科、跨领域合作编写,突出我校教育专业学位培养特色与实践导向。

六、联系方式

   吕老师 0371-66598303

附件:

教指委发〔202601号文件原文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