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院”合作导师聘任调整的通知(二)
2016年03月04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前期各单位报送的“两院”导师调整情况,学校进行了统计和审核,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反馈建议(详情见《河南大学“两院”合作导师聘任汇总表》备注栏,请从QQ群下载查阅)。

请各单位根据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此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校内相关导师应与“两院”合作导师进一步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导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合作及聘任类型(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学位课程),完善导师信息,并填写《河南大学“两院”合作导师聘任调整汇总表》(附件)。

  2. 各研究生培养单根据学科现状和合作情况,按合作优先级顺序对续聘和增聘导师进行统一排序。

  3. 请相关单位将完善后的《河南大学“两院”导师聘任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3月8日(星期二)12:00前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4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yb@henu.edu.cn。

联系人:陈钟

联系电话:22199502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河南大学“两院”导师聘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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